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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年11月10日香港政府公布了《內地民商事判決(相互強制執行)條例》的相關細則,并宣布該條例將于2024年1月29日實施。 再次提醒各位香港投資者,必須重視香港公司年審,以免收到法院傳票,帶來嚴重后果!
《內地民商事判決(相互強制執行)條例》的正式實施,意味著香港及內地法院的民商事判決結果,兩地相互承認,并可申請強制執行。細則生效可以更全面地保護跨境企業和居民的合法權益。
香港公司必須按照規定的時間進行年審和稅務申報。如果未能按時完成,將會受到相關政府部門的起訴,從而收到法院傳票。對于這種情況,公司需要盡快補交未報稅表,并繳納相應的罰款。
香港公司不會自動注銷。香港公司不注銷的后果其實和大陸公司不注銷的后果的性質一樣,首先你不做年審,會產生罰款,而且是按天計算,時間越長罰款越大,如果收到罰款信依然不繳罰款的話,你會收到法院傳票。如果依舊不處理,該公司的董事股東會被列入政府黑名單,以后想在香港繼續辦理公司不可能,連進入香港都會被拒絕。情節嚴重的,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因此,如果有香港公司請留意正常維護年審及報稅,不需要也請正常注銷,以免產生傳票留下不良記錄!用說什么僥幸心理。腳底抹油的做法也不再行得通。

根據香港相關條例規定,香港公司在以下情況下,會受到有關政府部門的起訴,而收到香港法院發出的傳票:
1.香港公司沒有按期辦理公司年審,甚至拖欠多年,并且沒有繳納相應罰金,未按要求提報香港公司相關信息變更等;
2.香港公司未按期提交香港公司報稅表和審計報告,未按期繳納、拖欠應繳稅款等;
3.香港公司受到其他公司、香港居民等機構和個人向法院提起的起訴等;
4.香港公司收到往期法院傳票,而拒不出庭聆訊的。
1.重視并及時處理
一旦收到法院傳票,公司必須高度重視并及時處理。如果未能按時出庭聆訊,將會再次受到起訴,并可能面臨更嚴重的處罰,包括董事監禁和限制進入香港等。
2.補交稅表和罰款
如果法院傳票是由于未按時報稅引起的,公司需要向稅務局調取未交的稅表,及時申報,并取得補交稅表回執。同時,需要自行起草一份情況說明,并在開庭當日將法院傳票、稅表回執和情況說明一并交給法院。在庭上當庭認罪,并繳納罰款。
對于收到法院傳票的情況,公司需要及時處理,補交稅表和罰款,并尋求法律援助。另外一定要重視香港公司年審及做賬報稅,保證香港公司的合規運營。